回复 爱喝陈醋 : 燕国传说,阴家有女,其女必骄。现代女侦探重生于十岁古代孤女身上,被陶婆婆捡回家,将红妆当成男儿养了五年。本是风平浪静,却因陶婆婆的一次好心救医而惹上官非,为了洗清陶婆婆的杀人嫌疑,现代女侦探不得不重操旧业。自此引来一系列后患,更慢慢揭开了古代孤女的身世。只是她未曾想,自遇到他始,到她遗失的身世被找回,到他隐藏的身份被揭开,她与他再回不到过去,相知相爱、又相杀……PS:第一个案子着墨不多,重在将女主引入衙门,于是……”
回复 贰姑凉: 这部《老公去上班被公爹占用》皓月如誉,清泠独乐;暖阳如言,柔而温心;星辰如引,璀璨夺目;君若揽月,痴心以付。笑望山水绿,映眼于江湖;心若揽明月,独为御双舞,君怀天下任,相守不相负吾愿生死付,化作鸳鸯骨
回复 封情老衲 : 蓝亦诗酒后乱拔萝卜,毁了海市战狼大队队长夜修的“清白”之身,还肆无忌惮的在他身上留下了她的专属爪印!待她刚刚睁开眼,一道玩世不恭的声音飘进了她的耳朵,“蓝亦诗,你欠我一个儿子!”“小叔……”“都这么坦诚相见了,再喊我小叔,你不觉得别扭?”她睡了闺蜜的叔叔!蓝亦诗捂着脸落荒而逃!待她逃回学校后才发现,她这一碎竟然还碎出了个天大的阴谋!世态炎凉、人性的丑陋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。小丫头一气之下去了边境当起了军医,原以为这样就可以避开那些她不想见到的人。谁知,夜修那头狼追到了边境,见了面二话不说直接把人扑倒,“为了公平起见,这次换我碎你!”……有一种情,叫一见钟情。夜修对蓝亦诗,便是如此。有一种情,叫日久生情。蓝亦诗对夜修,便是如此。夜修最初的无赖,换来了蓝亦诗未来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,蓝亦诗开始的无奈,变为了与夜修一生死生契阔与子成悦。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盛世第一宠:吾妻是军医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