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 风中嘟嘟 : 三千年之后,宇宙大航海时代。 人类联邦,看似歌舞升平之下,星能武器研究陷入瓶颈,人族武圣踪影难觅,基因资质黑暗中摸索,三百年租借条约即将到期,外族文明虎视眈眈! 21世纪宅男王坤魂穿而来,一头扎入这暗潮汹涌的时代,能否打破人族低等文明的格局? 王坤:我所做的一切,都是为了自由!”
回复 艾什姆内尔姆斯: 这部《妈妈喝酒后儿子找代驾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莫天问 : 浩瀚网络,写手成云,大神风采,万众敬仰!他乃一介无名写手,在这芸芸写手之中,书写自己的成神之路。茫茫书海,何以出众?腐朽枷锁,何以冲破?涅槃重生,何以复制?****万千世界,他携欲望而来,要的,是财富巅峰,夺的,是欲望之巅,立的,是亘古神话!“别和哥谈高尚,哥戒了!”****狮子官方V群:3.3.6.7.6.6.4.0.5.9(进群发全订截图,可以抢红包哦~)。